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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通知!7月1日起,这些城市国四重型柴油车将无法上牌!

发布日期:2017-06-27 01:00:53  编辑:欧阳华俊  浏览量:4751

眼看着六月就要结束,7月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对于很多想要买新车的卡友来说,那就是:从7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6月8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下发了关于297批《公告》撤销部分国四重型柴油车的通知。意味着,自2017年7月1日之后,国四重型柴油车将无法上牌。针对这一政策,各省市具体实施情况又如何呢?

广  州

河  北

陕  西

据了解,自2017年7月1日起,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所有生产、进口、销售、注册和转入登记的重型柴油车、重型两用燃料车、重型单一气体燃料车,须符合“国五”排放标准要求。外地转入车辆也需执行“国五”排放标准,2017年1月1日起,西安市对不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新车和外地转入车辆,不予注册和转入登记。

消费者在购买新车和外地转入西安市的车辆时,须对照标准。首先需通过机动车环保网、西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网站查询达标车型目录,确认购买的车型在“国五”排放标准车型目录之中。否则,将无法办理注册和转入登记手续。

上  海

从7月1日起,上海市实施国五排放标准的车型进一步扩大到重型柴油货车,超标车辆将不予注册登记。在上海市办理注册登记(含外省市转入)的重型柴油货车必须符合第五阶段排放标准,不符合第五阶段排放标准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含外省市转入)。

在2017年6月30日前(含30日)已销售并开具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的第四阶段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货车或在原车辆注册地车辆管理所办结转出登记手续欲转入上海市的国四标准重型柴油货车,须在2017年7月1日至12月25日期间经上海市环保部门确认,仍可办理注册登记(含外省市转入),逾期不再办理。

浙  江

新  疆

3月30日,乌鲁木齐市政府发布了《乌鲁木齐区域大气环境同防同治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中指出要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大车辆管理力度,全面淘汰黄标车、老旧车。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全市黄标车淘汰工作,严格执行汽油车国五新车准入标准,2017年7月1日起执行柴油车国五新车准入标准。

同时,严格散装物料运输扬尘污染防治。2017年6月1日起全对2300辆散装物料运输车辆,全部按照指导意见进行密闭升级改造,安装GPS,建立车辆智慧管理系统,强制要求按照规定路线、规定时段、规定时速行驶。未完成密闭升级改造的车辆,一律不予审验及发放运输资质。严禁不符合密闭要求的车辆进入市区,一经查处连同车辆使用单位一起停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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